(原标题: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截至2024年7月,公司已就本次行权和注销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因离职而不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资格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0.798万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5名调整为60名。此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达标。公司还需就本次行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就本次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