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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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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德明利(股票代码:001309)的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公司在过去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中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名单已由监事会核实。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列明董事、高管的姓名、职务、获授数量,并设立了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包括不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的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拟授出权益数量、股票种类、来源、权益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披露信息,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公司和激励对象关于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且已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监事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了专业意见。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且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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