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承诺(陈威如))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威如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威如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声明确认陈威如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且在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声明日期为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