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706,793股,占总股本的29.17%。截至公告日,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22,194,293股,占其持股的37.81%,占总股本的11.03%;被标记股份数量为36,512,500股,占其持股的62.19%,占总股本的18.14%。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可能被动减持1,670,190股,占其持股的2.84%,占总股本的0.83%,减持将于公告后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7,787,840股,占总股本的8.84%。此次司法执行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减持时间、方式、价格暂无法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材料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