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振华重工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该办法强调了合规性、主动性、平等性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要求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包括法定信息披露、公司战略、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件、环保责任、公司治理、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内容。公司应利用网站、电话、电子邮件、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并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公司还应确保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上第一时间披露应公开的信息并在必要时聘请专业顾问协助处理投资者关系。此外公司需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并合理安排现场参观和股东大会便于股东参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战略发展部(董监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并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不当行为。员工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专业知识和良好沟通能力公司可进行系统性培训并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该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