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发行股份购买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78.4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原则同意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沈阳机床已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发布停牌公告、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发布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此外,沈阳机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已作出承诺,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诺在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时,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本次重组的募投项目已取得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包括项目备案和环评批复,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沈阳机床及其交易对方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交易方案符合《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的规定。本次重组还涉及职工安置、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等问题,相关方已采取措施确保交易的合规性。最后,本次重组还需根据进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