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为(2024)承义法字第00195号。意见书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由东山精密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大会如期召开,召集人资格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参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25,320,831股,均为截止2024年7月17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东山精密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了会议,参会人员资格符合规定。
大会审议的提案由第六届董事会提出,提前15日公告,提案人资格及程序符合规定。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两个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获得超过2/3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同意。
律师认为,东山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