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受澜起科技股东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嘉兴芯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WLT Partners, L.P.委托,组织实施澜起科技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中信证券已完成对出让方资格的核查,确认出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出让方包括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嘉兴芯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WLT Partners, L.P.,均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且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已履行必要审议或审批程序。澜起科技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比照适用减持规定。中信证券确认澜起科技满足现金分红、股价高于净资产和发行价格的条件。核查意见认为,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