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管理,保障依法运作,维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方式,公布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提前泄露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法定报告、公告义务。公司应使用清晰、易懂的语言发布信息,依法在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对于未达披露标准但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事件,公司也应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须按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交易、事项等,需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及相关方在筹划重大事件时,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提示风险。制度还详细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管理流程、保密措施、证券监管部门文件报告流程、董事监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份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等内容。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