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悦达投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召集并召开此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9日发布,详细列出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信息,符合法定要求。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系统进行。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王圣杰主持。共有22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319,375,931股,占总股本的37.534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表决过程和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