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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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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茂林提议公司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原因是为了稳定股价,履行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承诺,维护投资者利益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回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价格区间不超过15.60元/股,回购数量为1,316,667股至2,632,692股,占总股本比例1.0001%至1.9996%,资金总额不低于2,054万元且不超过4,107万元,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刘茂林在提议前6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将审议回购事项并及时披露信息,但回购事项需履行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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