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能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204%,反对票占0.0794%,弃权票占0.0003%。中小股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8994%,反对票占3.0902%,弃权票占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