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天洋新材: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进展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进展的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李哲龙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明健先生与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东汇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7月10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明健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25,960,41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0%)转让给后者。此次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截至公告发布,转让事宜正在办理中,需等待合规性审查,最终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2024年7月16日,双方就违约责任部分条款达成补充协议,修改了《股份转让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明确了在甲方未按时办理交割或变更登记手续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从应付股份转让价款中扣除违约金,但支付总额不得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90%计算的转让价格。若延期非因甲方造成,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共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留档及上报审核、备案。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洋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