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此次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或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股东利益。项目延期主要是由于2023年北京地区遭遇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包括历史极值高温、特大暴雨及洪涝灾害、大雪和暴雪天气,以及项目协调备案周期长、重要社会活动影响和设计方案调整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公司已采取措施加快项目进度,包括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优化施工组织、增加资源投入和优化施工方案。
美锦能源表示,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是公司氢能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将利用其地理位置和技术实力,推动公司在氢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增强产业链整合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0.74%,回收期为11.49年,与先前预测一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项目延期议案,认为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规,不会对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也对此无异议。项目延期虽不会立即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但后续建设中可能遇到的不确定因素需引起投资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