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6月延至2025年6月; 2.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的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氢能交易平台建设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7月31日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
以上议案均获得9票全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