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至15.2858元/股,数量调整至42.8856万股。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至15.3960元/股,数量调整至42.5127万股。
决定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1.8382万股和2023年激励计划的1.4651万股,共计3.3033万股。
认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已达成,可归属的股票数量总计41.0474万股。
认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已达成,可归属的股票数量为20.5238万股。
认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5.9910万股。
以上议案均获得4票赞成,无反对或弃权票,关联董事江虎、龙波、秦音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