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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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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邹凯东先生发行A股股票,邹凯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席靓女士的配偶和一致行动人,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为5.9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16,778,523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邹凯东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将用于高端差别化聚酯纤维建设项目。

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发行后,邹凯东先生将与席文杰先生和席靓女士共同控制公司,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但短期内可能摊薄每股收益等指标,公司已对此制定了相关措施。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对象及公司本身均无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邹凯东先生承诺,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利益输送的情形。邹凯东先生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的股份,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邹凯东先生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公司已与邹凯东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详细规定了认购数量、方式、价格、金额、限售期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协议将在满足特定条件后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发行完成或双方书面终止协议为止。协议还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遵循每年至少一次现金分红的原则,分红比例和条件明确,决策程序完备。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显示,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现金分红比例较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支持业务拓展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未来三年将继续完善股利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优化财务结构。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盈利能力将提升,但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降低。长期来看,随着项目投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将增长,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将提高。公司现金流量状况也将得到优化,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均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负债比例适中,财务成本合理。

然而,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公司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内部管理,以应对这些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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