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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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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提供了补充法律意见。意见书中详细阐述了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公司的情况变化,包括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资产变化、章程修订、规范运作、董事监事及高管变动、税务及政府补贴、环境保护、募集资金运用、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情况。此外,意见书还分析了广州万顺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指出广州万顺通过一系列协议安排取得了对公司的控制权,尽管原控股股东的股份存在质押和司法冻结情况,但广州万顺的实际控制地位相对稳固。同时,意见书确认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合规性,包括不存在违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最后,意见书强调了公司设立、独立性、发起人或股东、税务优惠、政府补贴、环保标准等方面的持续合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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