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将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借款年利率由7.5%更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利率(以实际还款时孰高为准),并授权管理层调整利率及借款期限。
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融资需求,该担保将用于石楼西区块煤层气、天然气开采,中海沃邦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且中海沃邦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决定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
定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