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李明健与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东汇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明健以5.00元/股的价格转让25,960,419股天洋新材股份,占总股本的6.00%,总价款为129,802,095元。此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李哲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35.15%,李哲龙个人持股比例保持不变。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东汇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成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变动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份转让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股份转让单价为5元/股,总价款129,802,095元;付款安排分为两期,首期60,000,000元在协议签署并取得上交所确认意见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在取得过户登记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过户需在取得上交所确认意见后,且在甲方收到首期转让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过渡期内,如遇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标的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除权所对应新增股份一并转让给乙方,股份转让总价不做调整;双方对协议内容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包括未按时办理交割或支付转让款时,违约方需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违约金;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遵循中国法律,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