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该计划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涉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独立董事王莉女士代表其他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后续,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调整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激励对象从169名减少至167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从358.60万股调整至357.6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从21.40万股增至22.40万股。首次授予日定为2024年7月9日,授予价格为18.74元/股。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特定禁止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律师事务所认为,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