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计26名,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68,548,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368%。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郭永清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董事中仅有独立董事郭永清出席了会议,其余董事因公务未能参加;监事方面,仅职工监事冯鸣出席,其他监事同样因公务缺席。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陈文灏参加了此次会议。
大会审议通过了一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即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获得了99.9961%的同意票,64,900股反对,无弃权票,满足特别决议事项要求,即超过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的叶菲和毛一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