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微光股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具体安排如下:

  1.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涉及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基金及保险产品等;证券投资涵盖新股配售、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投资行为。

  2.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其中股票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单笔委托理财购买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在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 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 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为12个月。

  6. 审议程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风险提示:投资存在收益不确定性、本金及收益回收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8. 风险控制: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将加强市场分析、评估投资品种和合作机构,分散投资并及时调整策略,同时由内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进行监督。

  9. 影响分析: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回报。

  10. 相关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表示支持,认为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11. 备查文件:独立董事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微光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