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具体安排如下: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涉及银行、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基金及保险产品等;证券投资涵盖新股配售、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投资行为。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其中股票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单笔委托理财购买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在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为12个月。
审议程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投资存在收益不确定性、本金及收益回收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风险控制: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将加强市场分析、评估投资品种和合作机构,分散投资并及时调整策略,同时由内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进行监督。
影响分析: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回报。
相关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表示支持,认为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备查文件:独立董事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