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南山智尚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具体数量将依据智尚转债转股情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进行调整。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将用于“年产8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民生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指定周栋和王刚为保荐代表人,胡逸阳为项目协办人,何义豪为项目组其他成员。南山智尚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且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发行对象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认购的股票,且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得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承诺。此外,南山智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和海关失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