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56,368,14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8.80万元。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价格为3.42元/股,后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3.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方案已通过多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且发行方式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会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有价证券买卖。发行方案旨在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财务风险,促进稳健经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已评估并披露了发行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及应对措施,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作出了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