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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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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思特威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决议,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70元/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1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共回购536,872股,占总股本的0.13%。2024年6月18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股东每1股派发0.165元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送红股。由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导致实际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公司计划以399,473,128股为基数,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165元。若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因各种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分配比例。根据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绝对值约为0.0004%,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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