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作为艾罗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艾罗能源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艾罗能源于2023年5月16日获得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40,000,000股A股,发行价为55.66元/股,并于2024年1月3日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至今未变。
实际控制人李新富、李国妹及其亲属陆海良、李秋明承诺,自公司申请发行上市决议至完成上市期间,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自上市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股份,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遵守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需求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前将提前公告。
除郭华为外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申请发行上市决议至完成上市期间,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自上市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股份。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遵守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需求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前将提前公告。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郭华为承诺,自公司申请发行上市决议至完成上市期间,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自上市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股份。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遵守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需求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前将提前公告。
由于艾罗能源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4年7月3日收盘价为41.11元/股,触发了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条件,相关股东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延长锁定期的股东包括李新富、李国妹、陆海良、李秋明、郭华为、闫强、归一舟、祝东敏、梅建军、高志勇、盛建富,其股份锁定到期日相应延后6个月。
招商证券认为,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