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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岛: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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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A股现金红利为0.2元。此次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0日审议通过。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中,以总股本941,826,360股为基础,扣除回购股份137,232股,以941,689,1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2.00元现金红利,总计派发188,337,825.60元。若总股本在股权登记日前变动,公司将保持每股现金红利不变,调整派发总额。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12日。

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一年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期限在一年内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股票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QFII股东按10%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8元。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18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每股派发0.2元税前红利。如有疑问,可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451-8691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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