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更新,涵盖了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多个章节。其中,股东大会部分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适用场景,即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且表决权可集中使用。此外,章程规定了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流程,包括逐项表决、提案修改限制、表决方式、计票监票过程、表决结果保密等。对于董事任职资格,章程列出了多项禁止性条件,如无民事行为能力、贪污贿赂犯罪记录、破产清算责任等,并强调了董事的忠实义务。在公司解散和清算方面,章程详细描述了解散事由、清算组的组成与职责、债权申报、清算方案制定、剩余财产分配等流程。另外,章程还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章程的解释权归属和生效实施条件。最后,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