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时代新材: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时代新材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详细核查并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关于认购对象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车金控)的问题,确认中车金控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具备参与认购的财务能力。中车金控及其关联方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中车金控在公司中的权益股份比例预计不超过16.04%,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规则。此外,发行人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的相关规定。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清洁能源装备提质扩能项目、新能源汽车减振制品能力提升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关于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公司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得到说明,财务费用和利息收入与存贷款规模匹配。关于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必要性和公允性得到解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于新材德国(博戈)的资产减值测试,测试过程及依据被确认合理,减值计提谨慎。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时代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