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的权益分派实施计划,公告编号为2024-024。此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每股现金红利为0.075元。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3年,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所有股东。公司总股本为168,000,00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12,600,000.00元,占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10.58%。若在公告发布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各种原因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10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将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股份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税款处理方式各异。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的不同,税负也有所不同,最长持股期限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非居民企业持有股份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香港市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同样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对于权益分派事项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公司的证券事务部,电话为010-58917326,电子邮箱为zhengquanshiwubu@baecltd.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