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31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下属公司天津方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碧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德丰利胜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各增资6,500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下属公司100%股权,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动,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以上议案均获得7票同意,无反对或弃权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