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已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公司决定以2023年末总股本57,681,334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4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总计派发14,651,058.84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各种原因变动,公司将调整分配总额以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权益分派的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681,334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40000元人民币(含税)。对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86000元人民币(含税)。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股权登记日定于2024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1日。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41.4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咨询信息如下: - 咨询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金磊工业园区A栋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人:郭智超、张赛玲 - 电话:0769-82218098 - 邮箱:guozhichao@suqun-group.com
备查文件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以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