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其公司章程,修订版需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范,确立了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党章》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注册资本为421,366,660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101-1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市场租赁经营、计算机网络开发、灯具及配件生产销售、物业管理、市场经营管理等。
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的规则,以及股份转让的流程。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也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和流程,以及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规则。此外,章程还涉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条件、决策机制与程序、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要求。
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解聘和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通知和公告的发送方式、内容和时间也有所规定,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送达日期。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在章程中也有详细描述,包括债权人通知、债务承继、财产分割、注册资本变动、登记事项变更等。解散和清算的原因包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合并或分立、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公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担保事项、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公司亏损达到一定比例、特定股东请求、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