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已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公司将基于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79,884,2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85,787,262元。剩余的1,041,662,831.45元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分红不涉及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权益分派的具体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分红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1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税后分红金额有所不同,其中深股通持有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并于2024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若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委托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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