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新版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体系,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该办法涵盖投资管理的多个方面,包括决策机构与权限划分、投资立项与前期准备、决策与实施、完成与退出、事后管理、计划管理、参股投资管理、档案与信息化管理、风险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投资决策流程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决策审批、实施控制、完成与退出、事后管理等环节。立项前项目需纳入储备项目库,经初步分析论证后录入系统。立项审批需提交项目建议书、尽职调查实施方案、投资发展部意见等材料。决策审批程序涉及项目实施申请、部门会审、反馈与修改、分管领导审核、投资审查委员会预审、党委会前置研究、投资决策机构审议等步骤。投资实施控制要求项目严格按照批准方案执行,对进度、质量、成本和效益负责。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投资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的管理,包括项目跟踪管理、应对措施、再决策、中止、终止或退出机制。投资事后管理包括投后管理、后评价和专项审计。投资计划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投资规模、结构和节奏,确保投资活动与公司战略目标一致。参股投资管理强调合理确定持股比例,依法约定股东权益,定期清查国有权益,加强价值管理。投资项目档案与信息化管理要求“一项目一档案”,并利用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投资风险及监督管理强调风险评估、监控预警、容错机制和责任追究。
该办法自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取代了之前的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