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 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10日。
- 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180,770,326股为基础,每股派发0.55元现金红利,总计派发1,199,423,679.30元。
- 实施办法: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部分股东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 扣税说明:自然人股东(含基金)按持股期限不同,适用不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
H股现金股息发放事宜不适用于此公告,详情请参考公司于香港交易所发布的公告。如有疑问,可联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