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复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独立意见)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针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回复中,就无人机业务、审计意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客户与供应商关系、研发费用等关键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要点包括:
无人机业务:确认与中传华夏的无人机业务合作中,公司通过三家供应商供货,但遭遇未正常履行合同及诉讼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预付款未涉及非经营性占用。
审计意见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通过关联公司占用资金的问题,金额达数亿元。独立董事指出内控缺陷源于采购管理执行不力,并确认已采取整改措施,包括加强供应商评审、合同审批流程及资金支付管理。控股股东已归还占用资金及利息,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
募集资金使用:对于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独立董事确认募集资金使用未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公司前五名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独立董事确认这些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研发费用:针对研发费用的增长,独立董事确认公司研发费用会计处理合规,未发现非研发人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或资金流向控股股东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对各项质疑进行了回应,强调了公司已采取措施改进内控管理,确保经营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