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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公告原文 2024-06-25 2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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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收到浙江证监局的《关于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问题包括:1) 2024年4月27日发布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因项目审计价差未及时入账,致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不准确;2) 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报中审计意见类型、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内容错误,后于5月1日发布更正公告。这些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祝昌人、时任总经理姚丽花、董事会秘书柴菊竹、财务总监陈平等对此承担主要责任。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及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公司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报告,且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影响,将加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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