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由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提供。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还进行了激励对象名单的内部公示,并未收到异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最终,董事会确定2024年6月2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授予97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2元/股。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整个过程遵循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内部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