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专项说明)
监管工作函针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涉及非标意见、原董监高被调查、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进行了问询。以下是各事项的摘要内容:
1. **关于非标意见**:
- 年报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之一涉及辉正(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里葆多)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解除。辉正计提赔付款7408万元,终止确认推广权无形资产2500万元。年审会计师因未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而发表保留意见。
- 辉正与复旦张江已就终止合作进行谈判,确认赔付款为7500万元。
2. **关于原董监高被调查**:
- 公司原董事、总裁李琰涉嫌多项经济犯罪,正处于调查中。年审会计师实施了多项审计程序,但由于无法获取李琰个人银行账户流水及下级代理供应商的充分配合,未能就该事项获取充分审计证据。
3.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
- 公司对门冬胰岛素无形资产技术全额计提减值8631.11万元,新增固定资产和开发支出减值准备。年审会计师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细节,评估减值计提的及时性和充分性。
公告还提供了门冬胰岛素的历年销售、产量、相关资产减值情况,以及辉正与复旦张江沟通的时间线和内容,强调了辉正收到解除通知函后双方的沟通进展。此外,关于原董监高被调查,详细说明了审计师采取的审计程序及无法获取充分证据的原因。最后,关于会计差错更正,详细列出了门冬胰岛素相关资产的账面金额、跌价准备及减值测试计算过程,以及硼替佐米产品的研发阶段和资本化政策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