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涉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其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主要内容包括:
1. **关于里葆多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非标意见**:公司孙公司辉正(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于2023年底被复旦张江解除,双方就推广费结算等后续事宜沟通中。海正药业因此计提赔付款7408万元,并终止确认代理里葆多产品的推广权无形资产,金额为2500万元。公司需补充披露历年销售、推广费用、客户等详情,以及合作模式、赔付款计算依据等。
2. **原董监高被调查情况**:公司原董事、总裁李琰涉嫌多项罪名,正在接受调查。公司需说明该事项进展、代理业务情况及内部控制有效性。
3. **南通公司运营状况**:南通公司面临固定成本高、销售收入低的问题,公司计划通过自有产品布局、拓展合作等措施应对持续亏损。
4. **其他应收款问题**:涉及对军海药业的大额资金拆借,公司需说明拆借合理性及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公告还提及了会计差错更正、退货退款情况的说明,以及年审会计师对相关问题的意见。公司表示将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合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