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海荣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即刻生效。杨海荣先生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公司董事会对杨海荣先生在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并指出其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及生产经营。此外,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增补新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已提交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