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1条)
投资者问:
2024年公司的投资板块做的怎么样,对公司的财务贡献有多大,诚鼎基金主要投了那些高科技公司,能公布吗?2024年诚鼎基金对公司的贡献度怎么样?
城投控股: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金融板块主要是围绕主业服务,着重房地产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布局。公司旗下诚鼎基金围绕主业布局产业链,投资方向聚焦智慧城市和绿色城市领域等。目前诚鼎基金持有重塑能源、海纳云等二十余家企业的股权。具体经营数据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谢谢!
咨询:城投控股及其投资公司是否参与了达闼科技投资,共投资了几轮,每轮投资金额多少?多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旗下诚鼎基金围绕主业布局产业链,投资方向聚焦智慧城市和绿色城市领域等。诚鼎基金运作平稳,目前持有重塑能源、海纳云、达闼机器人等二十余家企业的股权,其中,对达闼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3%。公司金融板块将一如既往围绕主业服务,积极投资相关产业链优质项目,努力把握有价值的投资机会。谢谢!
公司治理(2条)
自贵司2024年9月30日发布股东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减持股份的公共以来,已经有3个月了,为何公司仍然没有发布股东弘毅减持股份进展与结果?贵司不及时发布弘毅减持股份相关进展是对广大投资人的不尊重和傲慢,也是对广大投资人的不不负责任。是不是也可以认为贵司对自己公司股价漠不关心?如果是这样,贵司是一个完全没有前途的公司!!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2024年9月30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并列明弘毅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弘毅本轮减持期间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止。截至目前,弘毅本轮减持时间期间尚未届满,公司已提示其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披义务。谢谢!
董秘你好,二股东减持时间届满,为什么不发公告,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还是另有隐情!公司对市值管理有没有具体措施和安排?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二股东本轮减持计划的到期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因春节假期,公司于节后第一个交易日盘后披露《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会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依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一方面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披义务,借助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增进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另一方面,公司也会科学规划分红等方案,在满足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最大化回馈股东。公司十分重视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欢迎广大投资者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请问2股东股份减持已结束了吗?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二股东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本轮减持计划的到期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公司将在收到股东方告知函后及时披露《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谢谢!
董秘!弘毅二股东现在持股份多少?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截至2026年7月24日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披露日,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0,352,944股。后续股东持股情况,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为准。谢谢!
董秘,你好!现在国家有政策,鼓励上市公司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增持股票,公司有没有这方面的安排。5月10号开盘的璟云里项目去化率怎么样?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内将适时开展股票回购。在符合监管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公司会考虑使用低成本的贷款资金。璟雲里项目的具体销售情况请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董秘你好,公司6月份就发布了增持股份的公告,截止到今天都没有增持股份,是公司认为现在的股价过高吗?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9月15日。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回购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董秘!回购股份为什么这么慢?是对公司没有信息吗?公司创投基金主要投了哪些公司?规模大约多少?集团同业化竞争是否可以资产注入解决?有无方案?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现就您关注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9月15日,计划回购金额为0.5-1亿元。公司已于7月中旬实施首次回购,后续将结合二级市场走势,在期限区间内稳步择机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拟予注销以此增厚股东权益,彰显管理层看好公司长期发展价值的信心。 公司创投业务围绕主业布局投资,方向聚焦“智慧化”“绿色化”的城市建设运营及相关战略新兴产业,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始终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运作,恪守避免同业竞争的规定。未来如涉及资产注入、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