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1月1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根据总体业务发展规划,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1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华伍股份于2014年9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拟采取小额快速融资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10月14日,上述议案获公司股东会通过。11月2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创业板简易程序)申请文件,并于当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