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21-008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于2013年12月2日由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
2020年末,苏亚金诚共有合伙人45人,注册会计师32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04人。
2020年度,苏亚金诚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376.5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6.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39.12万元。
2020年度,苏亚金诚共承担26家上市公司以及120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5,386.62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991.79万元。上市公司行业涉及批发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商务服务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苏亚金诚最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涉及人员5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祁成兵,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挂牌公司2家;拟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栩,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13年至2017年、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拟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苏亚金诚执业;2019年至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7家,挂牌公司1家;拟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祁成兵、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以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参照有关收费标准计算,经双方协商确定,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在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且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不含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全面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不含税),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不含税),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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