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届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六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监事情况: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分别为:方晖、王晓漪、詹智勇。
8、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方晖女士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年度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发表了审核意见: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特点并结合公司业务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其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计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适度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宜。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