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