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神州细胞”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神州细胞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 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
2 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 2020 年度神州细胞在持续督
3 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必
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020 年度神州细胞在持续督
4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 背承诺等事项
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神
持续督导工作 州细胞经营情况,对神州细胞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保荐机构督导神州细胞及其
6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 保荐机构督促神州细胞依照
7 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 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
保荐机构对神州细胞的内控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
8 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 行了核查,神州细胞的内控制
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
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保荐机构督促神州细胞严格
9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保荐机构对神州细胞的信息
10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 告的情况
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神州细胞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1 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 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 神州细胞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2 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
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
13 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情况
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
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14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神州细胞未发生前述情况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
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15 日
15 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2020年度,神州细胞不存在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和疫苗等生物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且所有在研药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公司从事上述业务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基于公司将大部分资源用于研究和开发、在研药品目前尚未获批上市实现销售收入等原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504,606.03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7,907,430.78元。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持续亏损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如果公司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扩大,则可能触发《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四节财务类强制退市条款的规定,存在退市风险;如公司在上市后不能得到广大投资者的充分认可,也可能存在触发《上市规则》第12.3.1条规定的交易性强制退市条件的风险。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为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公司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公司尚无药品获得商业销售批准,产品尚未上市销售,尚未实现盈利。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范围、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如公司在研药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取得监管部门批准,或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及商业化,公司可能将始终无法盈利;即使公司未来能够盈利,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为负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临床前研发风险
为使产品在临床药效、生产工艺等方面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降低产品临床失败风险,增强产品上市后的竞争力,公司在相关产品的临床前研发工作中进行了较大的投入。但公司完成临床前研发工作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可能最终无法获得符合预期目标的临床前研究结果或者该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或者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如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可能无法收回临床前研发成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可能因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临床研发风险
公司在研药物取得上市批准前必须进行各种临床试验,以证明在研药物对于人体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在临床试验进度方面,公司在临床试验时可能遇到各种事件进而推迟临床试验的进度,可能导致公司开发成本增加、候选药物的专有权期间缩短或公司的药品晚于竞争对手的药品上市。在临床试验结果方面,早期或中期临床试验结果良好的产品不一定在后期临床试验中也有同样的的表现。尽管公司更加注重临床试验方案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但无法完全避免在研药物的临床试验结果不如预期,可能导致公司取得候选药物药品注册批件的时间延迟、取得的药品注册批件较预期的适应症范围窄,甚至无法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导致公司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药物退市。
3、对外合作的风险
公司在临床前及临床研发过程中需要与第三方如 CRO、研究者、试验中心等开展合作。尽管公司高度重视对第三方工作的稽查和监测,但仍不能确保其委托的第三方在试验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均遵守GCP等规则并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如果第三方未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未达预期或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试验数据准确性、合规性将受到影响,可能导致相关监管机构不接受公司的临床数据、临床试验推迟甚至终止、公司的候选药物无法获得监管机构的审批或实现商业化,变更第三方亦可能导致公司增加额外的成本及延迟,从而可能会影响公司预期的开发时间表。
4、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新药的研发与生产,需通过专利等方法来保护在新药的研发与生产过程中对公司具有重要商业价值的在研药品及技术。报告期内进一步增强了专利申请的力度,但如果公司无法为公司的候选药物取得及维持专利保护,或所取得的专利保护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开发及商业化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从而对公司成功商业化相关产品或技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亦可能面临其他公司或个人伪造公司产品或其他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若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或制止不力,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品牌形象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5、药品及技术迭代的风险
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面临来自全球主要医药公司及生物技术公司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或公司同类在研产品的创新药物,若前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将对公司产品和经营造成重大冲击。尽管公司持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技术跟踪和前沿研究,但如果公司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上不能持续投入并实现突破性进展,可能将导致公司无法实现技术平台的升级换代,从而丧失研发竞争优势并对公司现有在研产品产生重大冲击。
6、人才竞争的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公司持续创新、长期保持技术优势的重要基础。公司与其他制药和生物科技公司、大学和研究机构在人才方面存在激烈竞争。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通过有效激励手段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以持续保持技术竞争优势。但如果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公司可能无法及时物色到适合的人选来替代离职核心技术人员。对人才的激烈竞争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薪酬成本大幅增加,并对公司产品的开发以及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主要产品尚未实现商业化,但其所处治疗市场已拥有较多的已上市竞品或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竞品,部分已上市竞品亦已进入医保目录。公司相关产品在入组、未来的市场销售等方面面临激烈的竞争态势。如公司未能招募足够的受试者,公司相关产品的商业化进程可能延迟;如公司于其主要产品实现商业化后未能在治疗效果、成本控制、定价等方面取得预期优势,公司相关产品可能因其在市场中不具竞争力无法取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即使公司在研药物未来获准上市并取得市场认可,因公司所处的药品市场竞争激烈,在任何时期均可能出现较公司在研药物更能为市场接受、更具成本效益优势的同类产品,公司的已上市产品可能因此滞销,无法达到销售预期。
2、营销推广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为SCT800和SCT400的商业化组建营销团队,正在组建中的市场营销团队的销售能力尚未被市场验证,公司无法保证未来针对拟上市药品的市场策略有效并符合市场实际需求。如公司在营销团队的招募、培训等方面不达预期,或营销团队人员大量流失,或者药品上市后未能在医生、患者、医院或医学与医疗领域其他各方取得市场认可,公司未来进行商业化推广将因此受限,对公司成功实现商业化并获得经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3、原材料短缺的风险
公司为一家创新生物药研发公司,其在开展研发、生产相关业务时需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和生产设备。虽然公司所需的部分原材料已实现自主研发、自主生产,但剩余需采购原材料、设备如出现价格上涨,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设备不满足公司的要求,公司未能与原材料、设备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业务关系,公司可能会出现原材料供应短缺、中断,或设备不能及时到货的情形,进而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造成影响。另外,受国际贸易摩擦和汇率等因素影响,公司研发生产相关的进口原材料、设备价格可能会上升或者被限制出口,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研发或生产依赖于公司开发的生产工艺技术,公司相关产品获批上市后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和维持优势,取决于公司生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和稳定性是否具备足够的竞争力。虽然公司在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上优势较为突出,但在产品未来上市后商业化生产中,公司如未能成功实施其生产工艺技术,或该等生产工艺技术最终未能在产品的生产规模、生产成本控制、工艺稳定性方面获得竞争优势,或出现技术更新迭代导致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于市场竞争对手,公司可能无法稳定生产相关产品,或相关产品可能不具备高产能、低成本的竞争优势。
药品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药品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的有效性,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的有效性则受限于多项因素,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若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临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导致公司声誉严重受损,并且可能危及公司拥有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及相关资质证照。
(五)行业风险
医药研发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监管部门一般通过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医药研发行业实施监管。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药品价格改革制度、两票制、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法规政策陆续出台,为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监管部门还可能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随时制订和调整各项法律法规或政策。以医保政策对公司的影响为例,为提高公司产品在患者可支付能力等方面的竞争力,公司在其产品上市后,将寻求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公司的产品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或其进入医保目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产品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该等情形将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即使未来公司产品进入医保目录,政府部门亦可能限制销售价格或者限制报销比例,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的业务受制于我国整体经济及社会状况。自然灾害、疫情等公共事件均可能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我国发生该等严重的公共事件,公司的临床研究等业务可能受到进度被延迟或中断等不利影响。自200年1月以来,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因各医院及研究者的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的临床研究在项目立项、启动到受试者筛选入组、随访以及后期数据整理核查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此外,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影响,尤其是中美贸易关系存在的极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我国与不同国家或地区对跨境技术转让、投资、贸易施加额外的关税或其他限制,进而对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及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2.82 263.83 -8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250.46 -79,47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6,790.74 -66,015.49 -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40.51 -48,510.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9,082.91 3,629.59 1,527.81%
总资产 166,351.11 80,819.01 105.83%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4 -2.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4 -2.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7 -1.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7.33 -433.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5.01 -360.2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不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87.56%,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尚未实现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出租房屋面积减少,导致租金收入减少。
2、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亏损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亏损增加,主要原因系受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及本年股份支付减少的影响所致。
3、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研发投入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4、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以及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5、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期增长,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具备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和产业化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建立了具有领先优势的生物药生产工艺技术平台和体系,突破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具有产能和成本优势,例如:①公司按照GMP标准建立了相对领先的重组凝血八因子蛋白的生产工艺和设计年产能最高可达到100亿国际单位的生产线;②建立了相对领先的14价HPV疫苗生产工艺,成为全球首个获批进入临床研究的14价HPV疫苗品种。
(二)公司建立了丰富的产品管线储备,兼顾产品管线的广度和深度
公司在发现及研发创新药的领域拥有较强的能力。公司能够独立进行靶点评估、机制研究及验证,并且在临床药品筛选、功能学验证及开发生物药等关键步骤中具有较强的能力。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在研品种处于不同的临床或临床前研究阶段,已有2个产品临近商业化阶段,3个产品进入III期临床研究,3个产品处于I/II期临床研究阶段,1个产品已获准进入临床阶段,还有多个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产品,涵盖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和遗传病等多个治疗和预防领域。
(三)公司已按照GMP标准建立可用于独立开展商业化生产的生产线,并在建生物药生产基地
公司按照GMP标准建立了可实现商业化生产的动物细胞培养生产线,包括2条基于CHO细胞培养技术的原液生产线(其规模分别为4,000升和8,000升)和1条制剂生产线,可生产水针制剂和冻干制剂。公司已利用该等生产线成功完成6个生物药品种的试生产和2个生物药品种的生产工艺验证。
公司正在按照GMP标准建设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B5M4地块的生物药生产基地,拟定建设多条原液生产线和制剂生产线,以满足在研产品上市后扩产的生产需求。
公司已参照国内和国际标准建立了GMP生产管理体系和规范,7个品种已获得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通过大规模的生产线,公司预期可拥有稳定的生产周期,且具有潜在的成本优势。
(四)公司已建立拥有丰富生物药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的研发与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生物药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团队成员参与过国际知名跨国制药企业多项药品的研发、产业化和国际上市申报工作,以及超过二十个生物药产品的上市前研发和产业化开发工作。公司的创始人谢良志博士是国际知名的生物药研发和产业化专家和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总体组专家。公司的副总经理YANG WANG(王阳)博士拥有二十多年的疫苗和抗体药物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曾主导宫颈癌疫苗的质量分析和质量标准建立工作,是国际知名的生物药质控专家。
综上所述,2020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万元) 61,030.68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万元) -
研发投入合计(万元) 61,030.6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不适用
(二)产品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所示:序 项目名称 进展或阶段 技术水平 具体应用
号 性成果 前景
上市申请于 SCT80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工艺和制剂均不含白蛋白
2019 年 11 的第三代重组凝血八因子产品,具有高产能、高稳定 适应症:甲
1 SCT800 月 14 日获 性等优势;经过十几年的研究,公司开发了高效的重 型血友病
受理 组八因子产品生产工艺,建成了一条设计年产能最高
可达100亿IU的原液生产线。
上市申请于 SCT400的临床结果显示该品种与进口品种的药效、药 适应症:弥
2019 年 12 代动力学和安全性高度一致,具有替代进口品种的潜 漫性大 B
2 SCT400 月9日获受 力;公司已经建立一条可支持SCT400商业化生产的 细胞淋巴
理 4,000升细胞培养规模的生产线,并计划根据临床需求 瘤
进一步扩大生物药规模化生产能力。
SCT510的研究结果证明其与安维汀?的理化特性、体 适应症:多
3 SCT510 Ⅲ期临床 外生物活性、体内外药效和药代动力学特征基本一致,种实体瘤
并在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结果显示高度相似性。
适应症:银
SCT63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公 屑病、类风
4 SCT630 Ⅲ期临床 司拥有完善的生物药生产技术平台,已在商业化规模 湿关节炎、
的生产线成功完成SCT630的试生产。 强直性脊
柱炎
SCT200为公司自主研制的全人源EGFR单抗(IgG1
5 SCT200 多项I期、II 亚型),在临床前与国外已上市同类抗体药物的头对 适应症:多
期临床研究 头研究中已显示其具有更高的ADCC功能和高亲和力 种实体瘤
/高生物学活性特性。
6 SCT-I10A 多项I期、II SCT-I10A 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其具有比纳武利尤单 适应症:多
期、III期临 抗更强的激活PD-L1/PD-1介导的免疫耐受T细胞的 种实体瘤
床研究 生物活性,可通过调整肿瘤免疫微环境有效抑制肿瘤 和血液肿
生长;具有最弱的ADCC活性,且几乎没有CDC活 瘤
性,预示其与其他同品种药物相比,更能降低对PD-1
阳性免疫细胞的杀伤作用,具有提高临床疗效并降低
药物相关副作用的潜在竞争优势。此外,与帕博利珠
单抗的临床前猴药代和药物积蓄数据对比,SCT-I10A
体内清除速度更慢,多次给药后的体内蓄积浓度更高,
预示更好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已获得临床 SCT1000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第6、11、16、18、
试验批件, 31、33、35、39、45、51、52、56、58、59 型 HPV 适应症:预
7 SCT1000 正 在 进 行 的重组14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病毒样颗粒疫苗, 防HPV感
I/II 期临床 基于已上市药物品种佳达修 9?增加了 5 个新价型 染引起的
研究准备工 (HPV35、39、51、56、59型),覆盖世界卫生组织 宫颈癌等
作 评估的12个高危致癌的HPV病毒型。
适应症:湿
8 SCT510A I期临床 SCT510A为在SCT510基础上进一步对制剂进行优化 性年龄相
的产品。 关性黄斑
变性
正在开展重
症、轻/中 适应症:新
症、危重症 SCTA01对Fc段进行改造,相应降低了同Fc受体和 冠重症、轻
9 SCTA01 COVID-19 补体的结合能力,无或低ADE风险;减弱了ADCC、 /中症、危
患者的国际 ADCP和CDC功能。 重症
多中心II/III
期临床研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神州细胞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22,102.8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46,891.75
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971.33
加:募集资金理财、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954.09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募集资金专户于2020年12月31日余额 74,193.8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帐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北京神州细胞 产品临床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生物技术集团 究项目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10060777013000362722 31,690.95
股份公司
神州细胞工程 产品临床研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21130100100408895 4,051.55
有限公司 究项目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神州细胞工程 产品临床研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3004180867 7,390.20
有限公司 究项目 京中关村支行
神州细胞工程 产品临床研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10270000003497612 13,536.04
有限公司 究项目 景山支行
北京神州细胞 补充流动资 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物技术集团 金 支行 20000041501600034065065 17,525.06
股份公司
合计 74,193.8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神州细胞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神州细胞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2020年度的质
姓名 身份/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 合计持股比例押、冻结及减持
情况
董事长、总
谢良志 16,671,375 273,934,113 290,605,488 66.75% 无
经理
YANG
董事、副总
WANG(王 - 11,965,051 11,965,051 2.75% 无
经理
阳)
董事、副总
唐黎明 经理、董事 - 2,366,424 2,366,424 0.54% 无
会秘书
ZHANG
董事、副总
HUA LAN - 547,500 547,500 0.13% 无
经理
(兰章华)
唐艳旻 董事 - - - - -
应伟 董事 - - - - -
苏志国 独立董事 - - - - -
王晓川 独立董事 - - - - -
何为 独立董事 - - - - -
李汛 监事 - - - - -
贾吉磊 监事 - - - - -
张松 监事 - - - - -
临床研究
盖文琳 - 4,684,169 4,684,169 1.08% 无
特聘专家
赵桂芬 财务总监 - 182,493 182,493 0.04% 无
工程设备
潘范彬 - 638,757 638,757 0.15% 无
部负责人
临床前研
张延静 发中心执 - 1,155,838 1,155,838 0.27% 无
行负责人
临床前研
孙春昀 发中心执 - 1,338,331 1,338,331 0.31% 无
行负责人
中试车间、
罗春霞 生产车间 - 1,352,931 1,352,931 0.31% 无
负责人
合计 - 16,671,375 298,165,607 314,836,982 72.32% -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宏 邵才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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