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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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5月6日 东莞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4:30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锦升路8号奥普特一栋2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并表决
    
    1.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9.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六)验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一: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三: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四: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五: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165,540.43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截至2020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82,475,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475,6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78%,占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467,633,441.93元的
    
    17.64%。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六: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七: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八: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是一家专注于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务筹划、工程咨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国有特大型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以及境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等执业资质。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及提供其他相关财务咨询服务工作。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的津贴为5万元整(含税)/年;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
    
    贴。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议案十一: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详细情况如下:
    
    在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的额度内,公司用于理财的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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